各单位:
根据《福建商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要求,学校启动第一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经团队申报、单位推荐、职能部门审核、专家评议,报学校会议研究并予以公示后,同意将金融资产定价与风险管理创新团队等7支队伍列为第一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基本情况
第一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立项基本情况见下表
第一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一览表(7项)
序号 | 依托单位 | 负责人 | 团队名称 |
1 | 金融学院 | 雷丽梅 | 福建商学院金融资产定价与风险管理创新团队 |
2 | 外国语学院 | 何文贤 | 福建商学院闽商语言文化 创新团队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黄 玮 | 福建商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素养提升研究创新团队 |
4 | 信息工程学院 | 陈圣群 | 福建商学院数据管理与商务智能科研创新团队 |
5 | 国际经贸学院 | 庄惠明 | 福建商学院现代服务业发展 创新团队 |
6 | 财务与会计学院 | 谢汉昌 | 福建商学院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创新团队 |
7 | 工商管理学院 | 陈柏良 | 福建商学院人才竞争力 创新团队 |
二、建设与管理
1.创新团队实行学校、二级学院、团队负责人三级管理。
2.创新团队实行预算+团队负责人负责制管理,负责人负责团队建设的计划及实施,承担团队任务的策划和组织的职责。
3.创新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调离学校或其他客观原因,确实需要变更,依托单位和科研部门协商提出处理意见,由学校根据团队管理办法更换团队负责人或撤销该创新团队。
4.依托单位应高度重视创新团队的建设,在科研条件、科研时间、减免教学工作量以及资金配套等方面提供切实的保障,并对建设任务执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考核与评估
1.创新团队成员发表、出版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等,均应标注“福建商学院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
2.创新团队负责人于建设中期向学校提交《创新团队中期进展报告》,汇报建设情况、学术业绩和经费使用情况。科研处进行中期阶段性考核评估,评估合格的团队进入下一阶段建设,按计划拨付后续经费,任务执行不力的团队予以限期整改,缓拨或停拨经费。
3.创新团队终期考核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合格以上者予以保留称号,不合格者即撤销称号并终止资助。
4. 创新团队在三年内应完成“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学术水平有较大提升。其中,中期考核时应至少完成总任务的50%。建设期内,该创新团队如获校级以上(不含)创新团队立项,或有成员获省级以上(含)人才称号,或作为负责人获得省级以上(含)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含),或主持国家基金项目及教育部社科项目者,免予考核。
四、经费使用
1.资助额度。建设期内,自科类科研创新团队给予5万元建设经费,社科类科研创新团队给予3万元建设经费。建设经费拟于2022年初经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核拨下达后使用。鼓励二级学院为创新团队予以配套资助。
2.使用范围。原则上参照《福建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开支,鼓励用于团队条件建设、学术交流、人才培养、运行管理等领域。不予列支间接经费。
五、其他事项
请各创新团队于2021年11月22日前,将建设任务书(见附件)的纸质材料一式4份和《福建商学院纵向项目经费预算表及承诺书》一式4份提交至科研处,并将建设任务书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szkyc2015@163.com,电子版文件名请用“** **创新团队”命名。
联系人:刘培漳 罗雪英
科研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