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商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重点支持亟需发展和扶持的学科研究方向及相关领域。近几年,我校闽商文化研究团队在闽商人才培养、闽商文化传承、闽商智力服务等领域取得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和扎实的研究基础,达到了校级科研机构的设立条件,现经学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校级科研机构——福建商学院闽商研究中心(KYJG202201),机构依托单位为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福建商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自身职能,履行管理职责,做好经费管理和年度及建设周期(3年)评估等工作,切实保障机构高效运行。
科研处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