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平台 · 校级 · 正文
关于批准成立福建商学院闽商研究中心的通知
日期:2022-01-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福建商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重点支持亟需发展和扶持的学科研究方向及相关领域。近几年我校闽商文化研究团队在闽商人才培养、闽商文化传承闽商智力服务等领域取得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和扎实的研究基础,达到了校级科研机构的设立条件现经学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校级科研机构——福建商学院闽商研究中心(KYJG202201),机构依托单位为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福建商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自身职能,履行管理职责,做好经费管理和年度及建设周期(3年)评估等工作,切实保障机构高效运行。


科研处

                                    2022年1月19日


上一条:关于成立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福建商学院研究中心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第一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 立项建设的通知


校址: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   邮编:350012  

Copyright@  福建商学院-科研处 版权所有   闽ICP备1202066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