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我校与福建省委改革办(财经办)合作开展改革财经政策研究的框架协议精神,经研究同意成立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福建商学院研究中心(KYJG202202),依托单位为金融学院。
请有关单位按照《福建商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自身职能,履行管理职责,做好经费管理和年度及建设周期(3年)评估等工作,切实保障机构高效运行。
科研处
2022年10月10日
上一条:福建商学院乡村产业振兴研究中心再承接政府服务项目 下一条:关于批准成立福建商学院闽商研究中心的通知
校址: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 邮编:350012
Copyright@ 福建商学院-科研处 版权所有 闽ICP备1202066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