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通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研究回答新发展阶段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更好引领推动高校加快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全面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下发。
三、申报要求
1.请申报者务必仔细阅读相关附件文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并按要求申报。
2.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首次申报教育部课题的老师须申请开通个人账号,请在线申请,个人信息务请核实无误。
3.2021年1月29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间接费用占30%(含管理费)。直接费用中的“设备费”不包括办公用品中的移动硬盘等,实在无可归的,可放“其他”。
5.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1日,申请者须在此之前登录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电子文档,并打印纸质《申请评审书》1份,由各院部汇总后于3月22日下午提交至科研处审核。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2.一般项目资助金额统一填写:规划基金项目,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8万元。
3.基本信息中的“通讯地址”一律填写“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4.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sinoss.net。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26299865
吴老师 26296192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