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文化和旅游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开始申报。请相关部门做好申报工作,组织人员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科技教育司《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内容,根据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2.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注册帐户后需审核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4.我校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3月20日,各申报人需在此之前进行网上提交。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联系人:吴桂苹 电话:26296192
附件:
1.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2.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5.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2013-2020)
科研处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