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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通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资助额度及项目数

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三、申报要求

1.请申报者务必仔细阅读附件文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并按要求填报。
    2.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首次申报教育部课题的老师须申请开通个人账号,请在线申请,个人信息务请核实无误。

3.2021129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间接费用占30%(含管理费)。直接费用中的“设备费”不包括办公用品中的移动硬盘等,实在无可归的,可放“其他”。

5.本专项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315,申请者须在此之前登录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电子文档,并打印纸质《申请评审书》1份,由各院部汇总后于315日下午前提交至科研处。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2.基本信息中的“通讯地址”一律填写“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3.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sinoss.net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26299865

        吴老师                    26296192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1126

 

上一条:关于2021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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