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0〕14号),2020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 省教育厅中青年项目中科技类及2019年前立项的社科类项目,符合结题条件的,本次都可以申请结题。
2. 2018年立项的项目,本次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须提交延期申请表,最多只能延期一年。
3. 对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各部门不得报送此类项目结题申请。自2021年起,教育厅将每年对超过执行期的项目进行清理。
二、结题要求
1.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结题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学术不端等行为。凡在结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2.项目成果为论文的,必须在学术刊物正式出版(录用通知不得作为结项证明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课题基金号及项目名称”。
3.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前,须先由财务处完成《财务决算表》的审核,并加盖财务公章。
4.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备注栏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项目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三、结题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须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
2.电子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等拍照后按顺序整理在一个Word文档里,文档名为:XX结题佐证材料);结题汇总表。以上材料以个人名字命名打包。
3.上述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汇总,部门须审核后,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审核结题佐证材料时,尤其注意财务结算表、成果标注项目情况、部门意见(100字左右)的填写。
4.材料由科研处统一上传,项目负责人无需个人上传系统。注意电子材料提交规范,Word里的图片不要太大,会影响上传。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23日下午3: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桂苹 26296192
邮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3.2020结题报告书
4.科研项目申请延期结题(中止或撤项)申请表
商院科研〔2020〕44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