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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厅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0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01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请各相关单位组织做好我校2020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市厅级及以上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申报要求

1.选题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申报的类别必须是科技类的,不能申报教改类。

2.团队成员应包含与选题相关专业的本科生1-2人。

3.申报材料查重率≤30%,超过30%的不参加评审。

4.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5.项目负责人同期不能同题或以近似选题申报不同层级项目,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新项目。

三、申报名额

根据教育厅推荐名额分配,我校科技类项目推荐数为15项。

四、结项要求

1.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对延长期满仍不能结题的,取消立项资格。

2.申请项目结项时,必须提交由项目负责人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同一成果只能标注两项不同级别的基金项目,同一级别仅能标注一项。

3.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含项目名称和基金号)”等字样,否则不予作为结项鉴定材料。

五、材料报送

请务必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1.纸质及电子材料:2020年教育厅(科技类)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A4纸左侧装订)、《论证活页》(4份,A4纸双面打印,限2A4纸)。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只需提交电子材料:2020年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科技类)》《项目申报简明表》。

请各部门务必于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提交至科研处,所有电子版材料需以“项目负责人名字+项目名称”命名并打包发送。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公示。

报送截止时间:20201117日(周二)下午3:00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吴老师,电话:26296192

电子邮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2.2020年教育厅(科技类)项目申报书

3.项目论证活页(科技类)

4.2020年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科技类)

5.2020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简明表

 商院科研〔2020〕45号 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厅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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