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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第二批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2-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度第二批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紧贴我校发展实际,扶持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推动学校教育管理科学研究的发展。
二、项目类别
本次校级科研项目分为三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教育管理科研专项、其他社科专项。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是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加强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进一步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为主要目标的项目;
2.教育管理科研专项是为推动学校教育管理科学研究的发展,鼓励教职工从事相关研究而设立的项目。
3.其他社科专项是除上述专项以外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
三、资助项目数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5项、教育管理科研专项8项、其他社科专项15项。
其中,其他社科专项与厅级项目申报同时进行,一次评审,择优评审出15项推荐给教育厅,未推荐的项目依次列入校级其他社科专项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1个校级科研项目;
 2.已经获得学校、厅级及省部级科研项目资助的在研项目,不得申请校级科研项目;
3.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4.团队成员应包含与选题相关专业的本科生1-2人;
5.申报材料查重率≤30%,超过30%的不参加评审;
6.已申报“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同题项目的,不得同题申报。
五、资助额度
每项资助0.3万元。
六、结项要求及研究期限
1.结项要求
项目名称
结项要求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完成以下之一:(1)发表CN及以上论文1篇(鼓励本科学报);(2)研究报告为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3)专著。
教育管理科研专项
完成以下之一:(1)发表CN及以上论文1篇(鼓励本科学报);(2)研究报告为市(厅)级政府部门采纳;(3)开发的软件为学校推广应用。
其他社科
专项
完成以下之一:(1)发表CN及以上论文1篇(鼓励本科学报);(2)研究报告为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3)专著(典校)或译著。
项目结项时须发表与项目选题及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福建商学院XX项目(含项目名称和编号)资助”
2.研究期限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教育管理科研专项、其他社科专项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七、申报材料提交
1.《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4份(A4纸双面打印,限2张)。《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并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
2. 《项目申报简明表》1份。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19年12月17日前提交到科研处, 电子版发送至szkyc201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桂苹       电话:26296192
 
附件
1.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社科类)
2.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社科类)
3.福建商学院2019年度第二批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简明表
         
科研处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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