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福建省海峡两岸职业教育水平评价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直〔2019〕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请各单位组织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与资助经费
本专项研究课题分为A类课题与B类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项目数为A类重点课题1项,B类重点课题1项。
A类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B类重点课题学校自筹1万元。
二、课题要求
课题选择请根据课题申报指南并结合具体的工作岗位、专业、院校和区域特点选择研究主题,要围绕当前两岸职业教育的热点与难点问题设计具体的选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重点支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福建省海峡两岸职业教育科研水平的项目,有利于加快构建海峡两岸教育合作先行区的项目,有利于加快培养两岸互通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的项目,有利于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的项目,有利于实现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增进和平统一旨在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项目,鼓励申报反映海峡两岸职业教育教学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
三、申报条件及程序
1.课题实行负责人制度,课题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职业水平评价研究领域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具备丰富教学经验,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可根据需要吸收台湾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申报,外聘的台湾专家、境外学者自申报之日至课题结题之日止整个研究期间均在课题承担单位的,可以单独申报。
2.申报者须参照课题指南(附件1)设计项目,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课题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专利等。
4.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题报告提交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止。
5.校内视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到教育厅。教育厅组织评审后予以公示、立项。
6.申报本年度教育厅项目获推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获校级立项的负责人可以申报,但是不得同题申报。已承担厅级及以上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材料报送
请务必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2019年度海峡职业教育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A4纸双面左侧装订)、《论证活页》(4份,A4纸双面打印,限2张A4纸)、《汇总表》1份、《项目申报简明表》1份。
报送时间:请各部门务必于2019年12月12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提交至科研处,所有电子版材料需以“项目负责人名字+项目名称”命名并打包发送。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公示。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1.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海峡两岸职业教育水平评价专项研究课题(含项目名称和基金号)”等字样,否则不予作为结项鉴定材料。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类基金项目结项,同一成果标注的基金号不得超过同级别的2项以上(不含2项)。
2.申请项目结项时,必须提交由项目负责人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
联 系 人:吴老师,电话:26296192
电子邮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福建省海峡两岸职业教育水平评价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9年度海峡职业教育课题申请评审书
3.项目论证活页
4. 2019年度海峡两岸职业教育水平评价专项研究课题汇总表
5.2019年科研项目申报简明表
商院科研〔2019〕69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福建省海峡两岸职业教育水平评价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