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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厅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1-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191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请各单位组织做好我校2019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二、支持方向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报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申请人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已申报“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同题项目的不得同时申报。

四、申报名额

根据教育厅推荐名额分配,我校社科类项目推荐数为15项。

五、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推荐立项。

六、申报材料报送

请务必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1.纸质及电子材料:2019年教育厅(社科类)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A4纸左侧装订)、《论证活页》(4份,A4纸双面打印,限2A4纸)。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只需提交电子材料:2019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社科类)》《项目申报简明表》。

报送时间:请各部门务必于2019年12月2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提交科研处,所有电子版材料需以“项目负责人名字+项目名称”命名并打包发送。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公示。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

1.本次厅级项目与校级项目申报同时进行一次评审,择优评审15项推荐给教育厅未推荐的项目依次列入2019年度校级“其他社科类项目”,校级立项数为15项。

2.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对延长期满仍不能结题的,取消立项资格。

3.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含项目名称和基金号)”等字样,否则不予作为结项鉴定材料。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类基金项目结项,同一成果标注的基金号不得超过同级别的2项以上(不含2

4.申请项目结项时,必须提交由项目负责人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

5.项目负责人同期不能同题或以近似选题申报不同层级项目,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新项目 

人:吴老师,电话:26296192

电子邮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9年教育厅(社科类)项目申报书

3.项目论证活页(社科类)

4.2019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社科类)

5.2019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简明表

 

 

 

        科研处   

                                   2019年1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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