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9〕71号),2019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之前立项的项目,本次申请结题的,在提交结题申请材料的同时需提供延期申请表。本次还不能结题的,必须提交延期申请表,最多只能延期一年,并写明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已经提交过延期申请的不需要再次提交。
2.原则上不受理2014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2020年起,教育厅将对执行期超过三年的项目进行清理,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项目的研究进度和成果的发表。
3.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含项目名称和基金号)”等字样,否则不予作为结项鉴定材料。
1.纸质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财务决算表、佐证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含版权页、目录、正文)、延期申请表,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
2.电子版: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拍照后汇总在一个Word文档里)、结题汇总表,所有材料以姓名+项目命名。
3.以部门为单位汇总,部门须审核盖章后,将结题材料报送到科研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szkyc2015@163.com。审核结题佐证材料时,尤其注意延期报告(超过研究执行期的项目)、财务结算表、成果标注项目情况、部门意见填写。
1.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备注栏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项目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2.各项目负责人要事先到财务处办理《财务结算表》,并加盖财务处公章。
3.本次项目结题首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由科研处统一上传,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准时提交完整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等时间限制,延误结题公作。
2019年12月6日(周五)下午3: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3.2019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