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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6-1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专项)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8〕3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请各部门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我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工作负责人教学骨干,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学科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带领团队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个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或同级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项目负责人同期不能同题或以近似选题申报不同层级项目,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新课题。
二、项目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0.3万元资助经费由福建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负责。请各申请人编制经费预算时严格按照《福建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闽商院发[2018]45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本次申报实行限项申报,我校项目数2。如果我校申报项目来自同一部门,由该部门择优推荐。如果申报项目来自不同部门且项目数超过2项,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材料未通过查重检测(即查重率超过30%)的不进入评审环节。
四、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务必于 2018627日前将《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专项)申请书》(一式4份)报送至科研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申报材料请以申请人名字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1.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标明“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含项目名称和基金号)”等字样,否则不予作为结项鉴定材料。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类基金项目结项,同一成果标注的基金号不得超过同级别的2项以上(不含2家)
2.申请项目结项时,必须提交由项目负责人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
 
联 系 人:吴老师,电话:26296192
电子邮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专项)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2.2018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专项)申请书
 
                                  科研处
                              2018年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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