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科研处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应结未结项目:已申请延期的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社科类);2022年第一批校级科研项目,2022年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校级项目,2022年第二批和第三批校级科研项目。
2.2023年立项的各类校级科研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提交结项。
二、结项条件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已公开发表且在显著位置标明“课题基金号及项目名称”;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1)2022年第一批校级科研项目提交一份与申报选题相关的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2)其他项目结项的,应提供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的采纳证明;
3.论文已确定被录用且上半年内可刊发的,须提交录用证明或清样,并承诺在见刊后提交已发表的论文纸质版。
三、其他要求
1.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结题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学术不端等行为。凡在结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2.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前,须先由财务处完成《财务决算表》的审核;各单位需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对照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在部门意见栏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并盖章。
四、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结题申请书,佐证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须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各一式1份;结题汇总表。
2.电子材料:结题申请书;佐证材料PDF版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结题汇总表。
项目负责人将上述电子材料,以“项目编号+个人名字”命名,形成压缩文件夹后发至项目承担单位(二级学院)汇总;
各单位将上述压缩文件夹+结题汇总表,以“二级单位名称+校级结项材料”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
提交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老师 科研处邮箱:kyc@fjbu.edu.cn
附件: 1.福建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2024版)
2.福建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