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试行)》(闽商院文〔2022〕26 号)有关规定,科研处拟于近期受理2024年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一)申请资助者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是学术著作的第一作者,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申请人须为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多人的,由第一撰写人提出申请,且须全体撰写人员签名同意出版。若著作权出现争议,即取消资助,争议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文科类字数原则上不低于20万字、理科类字数原则上不低于15万字。
(三)申请资助者原则上必须完成全部书稿并与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可立即交付出版。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
(四)学术著作应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原创性或较高应用价值。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申请资助者提交
申请资助者须填写《福建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查重报告、书稿清样、出版社出版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
(二)二级单位审核
1.各二级单位须组织学术分委员会或者相关专家对《申请表》及著作文稿等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包含但不仅限于学术价值、学术不端等方面),对本单位超过2本的著作须进行评价排名;
2.各二级单位党委须对著作内容的政治导向、思想倾向进行全面审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审查意见。
3.二级单位综合上述情况形成推荐函。
(三)党委宣传部审核
经二级单位审核并推荐后,提交学校党委宣传部对著作内容的政治导向与意识形态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四)提交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将上述推荐材料汇总审核后提交科研处。
三、其他事项
(一)推荐材料:二级单位推荐函、《福建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福建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汇总表》(附件3)、查重报告、书稿清样、出版社出版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
(二)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拟申请资助的专著基本信息填写《福建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提交科研处。
(三)9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连江校区自强楼321科研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及匿名后的申请书和样稿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fjb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26296192
附件:
1. 福建商学院学术著作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2. 福建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
3. 福建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