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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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5-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省人大理论研究、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省统战理论研究、省公安理论研究和省法学会理论研究)的工作部署,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人大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

1.立项数及资助金额

共立5项,每项5-7万元。

2.申报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成果要求及完成期限

研究报告,自立项之日起至1220日前。

4.材料提交

1)纸质版

《申请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1张A3双面印制)一式9份。

2)电子版

申请人将《申请书》《论证活页》分别以“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书/活页”命名,每位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形成压缩文件;

单位将每位申请人的文件夹+汇总表,以“二级单位+省社科特别委托(人大)”命名,形成压缩文件发至科研处邮箱。

二、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

1.立项数及资助金额

共立6项,每项3万元。

2.申报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党政机关人员须具有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3.成果要求及完成期限

研究报告,论文集;自立项之日起计算,期限为1年。

4.材料提交

1)纸质版

《申请书》一式3份。

2)电子版

申请人将《申请书》以“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书”命名;

单位将每位申请人的《申请书》+汇总表,以“二级单位+省社科特别委托(政协)”命名,形成压缩文件发至科研处邮箱。

三、省统战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

1.立项数及资助金额

共立6项,每项3万元。

2.申报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党政机关人员须具有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3.成果要求及完成期限

研究报告,论文集;自立项之日起计算,期限为1年。

4.材料提交

1)纸质版

《申请书》一式3份。

2)电子版

申请人将《申请书》以“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书”命名;单位将每位申请人的《申请书》+汇总表,以“二级

单位+省社科特别委托(统战)”命名,形成压缩文件发至科研处邮箱。

四、省公安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

1.立项数及资助金额

共立10项,每项3万元。

2.申报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在40周岁以下(即19846月17日以后出生)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3.成果要求及完成期限

研究报告,论文,专著;自立项之日起计算,期限为1年。

4.材料提交

1)纸质版

《申请书》一式4份,《论证活页》(2张A3双面印制)一式4份。

2)电子版

申请人将《申请书》《论证活页》分别以“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书/活页”命名,每位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形成压缩文件;

单位将每位申请人的文件夹+汇总表,以“二级单位+省社科特别委托(公安)”命名,形成压缩文件发至科研处邮箱。

五、省法学会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

1.立项数及资助金额

共立10项,每项3万元。

2.申报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实务工作部门申请人员须具有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或四级以上(含)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职级或相当职级。

3.成果要求及完成期限

研究报告,自立项之日起计算,期限为1年。

4.材料提交

1)纸质版

《申请书》一式3份。

2)电子版

申请人将《申请书》分别以“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书”命名;

单位将每位申请人的《申请书》+汇总表,以“二级单位+省社科特别委托(法学)”命名,形成压缩文件发至科研处邮箱。

六、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拟申报人员请再参阅各类专项申报通知、申请书/论证活页的详细要求,并对照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开展申报工作。

2.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人大、政协、统战、公安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在研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省法学会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

3.人大、公安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选题必须与通知要求一致;法学会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选题1、4、6、7、8、10必须与通知要求一致;政协、统战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选题可根据通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4.上述所有纸质材料均需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装订。电子版材料均需WORD版本。

所有专项《申请书》页码无要求;人大理论专项《论证活页》为1张A3印制,公安理论专项《论证活页》为2张A3印制,其他类别无须填写论证活页。

5. 各单位对拟申报人员、类别等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并于5月24日将人员姓名及申报类别汇总至科研处。

6.各项申报材料校内提交时间为6月12日前。

联系人:罗老师  连江校区自强楼321

附件:

1.关于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省人大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的通知+申请书+论证活页+研究报告格式要求+汇总表

2.关于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的通知+申请书+汇总表

3.关于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省统战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的通知+申请书+汇总表

4.关于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省公安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的通知+申请书+论证活页+汇总表

5.关于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省法学会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的通知+申请书+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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