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统筹做好2023年国家基金申报工作,充分发挥校院两级组织效能,调动各级人员参与基金申报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升项目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由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尚未公布,申请人应认真研阅近几年获立项选题及相关政策、指南要求,提前做好申报书撰写的各项准备工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参考近几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提前凝练项目选题,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参考近几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进行选题并填报申请书和《论证活页》。
二、申报对象
(一)学校具有博士(在读博士)学位教师,特别鼓励新进博士申报。
(二)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
申报条件可参考往年申报公告。
三、申报阶段及内容
(一)选题策划阶段:2022年12月31日前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的选题信息,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2023年度国家基金项目选题报送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二)材料论证阶段:2023年1月15日前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人请填写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申报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人填写申请书。请于1月15日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三)预评审阶段:2023年2月1日前
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预申报评审,对拟申报项目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科研处将协同相关单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四)完善阶段:2023年2月10日前
申报人参考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正式申报通知,对申报内容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最终上报阶段另行通知,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夯实责任,积极动员,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期间若有任何问题,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李 灵 罗雪英 联系电话:26296192
科研处邮箱:kyc@fjbu.edu.cn
附件:
1.福建商学院2023年度国家基金拟申报项目汇总表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研处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