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每个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5.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6.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进度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账号开通阶段
1月12日-1月14日,提供申报人的姓名、邮箱、联系电话(见附件1),便于科研处在线录入申报人个人信息。
(二)自行开展辅导论证阶段
1月15日-2月20日,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员根据申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自行开展辅导论证。
(三)提交初稿审核阶段
2月21日,各负责人务必系统提交申报书,学校进行形式审查,并允许退回继续修改完善。
(四)提交定稿阶段
3月1日-3月10日,学校再次审核申报书格式。
(五)推荐上报阶段
3月11日-3月15日,学校推荐上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如“1986 年至今教授”,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3.如实填写研究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不得错填漏填。
4.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指南》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 位数字)。
5.除特别说明外,申请书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4年1月1日,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XX年12月31日。面上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青年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
6.相关网站地址。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401/。
联系人:李灵 罗雪英 电话:26296192
附件:
1.系统申报添加人员信息表
2.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规定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