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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2〕8号),2022年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含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符合结题条件的,本次都可以申请结题,需办理结提的具体清单见附件3。
二、结题要求
1.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结题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学术不端等行为。凡在结题材料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2.项目成果为论文的,必须在学术刊物正式发表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课题基金号及项目名称”。录用通知不得作为结项证明使用。
3.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前,须先由财务处完成《财务决算表》的审核,并加盖财务处公章
4.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备注栏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项目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三、结题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二级学院需用计算机填写意见和财务部门签章)、佐证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须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
2.电子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WORD电子版)佐证材料PDF扫描版含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以及结题汇总表。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3.上述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汇总,部门须审核后,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电子材料:2022年4月27日前;纸质材料:2022年4月2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灵   26296192  
 
附件:1.2022年度结题报告书
           2.2022年度上半年结题汇总表
3.2017-2018年未结项项目一览表
  
 
                                  科研处
                                              2022年4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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