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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报通知
日期:2022-04-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2022年度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要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课题目录
1.新发展阶段福建增长潜力评估和对策研究
2.加快推进我省创新联合体建设的对策研究
3.加大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研究
4.加快我省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研究
5.气象服务新福建建设路径与政策研究
6.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跟踪与发展研究
7.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8.推进福建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创新研究
9.我省自贸区对标CPTTP规则实施制度型开放研究
10.关于自贸区赋能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研究
11.闽台高品质生活指标对比研究
12.我省台胞家庭福利政策研究
13.平潭探索全域城市化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的研究
14.探索与台湾地区规则衔接、机制融合的制度安排研究--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两岸同胞共同家园建设
申报题目需与选题完全一致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对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组建课题组团队的须征得拟参加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课题承担者应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吸纳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参与。同一申请人,申报课题数量不得超过一项,凡超限申报均为无效申报。
2.成果被评为优良的,与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享受同等待遇
三、课题完成期限、成果形式
1.研究期限:8月31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11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2.最终成果形式:阶段性研究成果为4000字以内的决策咨询报告1份,最终研究成果为1万字以内的课题研究报告1份。
四、经费资助
每个课题研究经费5万元。课题获立项拨付经费3万元。结项评审时,课题成果被评为优良的,予以结项和拨付剩余2万元经费;课题成果被评为合格的,予以结项,剩余的2万元经费不予拨付;课题成果被评为不合格的,不予结项(即撤项),撤项后剩余的2万元经费不予拨付。
五、申报材料提交
1.《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附件2)两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2021年度决策咨询研究申报汇总清单》(附件3)一份。
以上材料命名方式:“单位名称(学院名称)—申请人”,各单位汇总后压缩打包发至科研处邮szkyc2015@163.com。
请各单位于4月2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材料命名方式:“单位名称(学院名称)—申请人”;4月28日前将纸质提交至科研处。逾期报送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李           电话:26296192
 
附件:
1.2022年度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报公告
  
                                                                                          科研处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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