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强大的创新自信奋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科协 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闽科协宣〔2022〕1号)要求,现决定在全校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实施“三提三效”行动有关要求,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持科技为民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智慧力量,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成立评选工作机构
成立福建商学院“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杨晓翔、徐晓丹
成员:由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科研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动员与推荐。4月7日-4月14日,各单位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工作者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推荐出本部门的“最美科技工作者”,并提交《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及经过编辑的相关典型事迹、案例与素材。
责任部门:科研处
(二)组织票选。4月15日-4月19日,组织票选我校“最美科技工作者”。票选过程是宣传“最美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的过程,届时将在我校新闻媒体对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组织全校师生投票,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
责任部门:宣传部、科研处
(三)遴选与公示。4月20日-4月23日,结合票选结果和实际科技服务成效,确定并公布福建商学院“最美科技工作者” 3-5名,并推荐参与我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
(四)集中宣传。精选我校“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通过我校新闻网站和“两微一端”广泛推送,形成宣传声势。
责任部门:宣传部
(五)深入学习。组织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典型访谈等方式,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形式,讲好新时代科技工作者的感人故事。讲实科技界优良学风建设的累累硕果,讲透科学家精神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深刻内涵,推动“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进校园,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振进军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国梦的精气神。
责任部门:教师工作部
四、遴选标准
(一)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二)业绩突出。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坚持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
(三)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科技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的有效举措。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
(三)坚持工作原则。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
(四)材料提交。各单位务必于4月14日下午4:00前将《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及文字、视频、图片等素材提交至科研处邮箱,预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研处吴桂苹
邮 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1.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材料要求
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科研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