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部署,现开展2019年度科研工作量汇总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组织填报本单位人员2019年度科研工作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填报对象
教学教辅人员,校部机关人员。
三、工作量范围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由科研处统一汇总),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等科研成果。其中学术著作、专利等需提交原件作为佐证材料。
福建商学院须为第一署名单位,仅须填报独撰或第一作者成果。
四、其他要求
1.本次科研工作量考核采取网上录入信息和提交实物的方式。
访问校科研管理系统的途径:从学校官网的科研处网页直接登录(建议使用IE浏览器10以下版本)。
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后(登录号与教工号一致)要求先确认修改个人信息及密码,再按类别录入科研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相应信息(科研项目由科研处统一汇总,个人无需录入)。上网录入信息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23日,12月24日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再登录填报。
注意:由于科研管理系统无法与学校规定同步更新,老师们在选择成果等级时统一选择F项,刊物等级由科研处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期刊及出版物认定暂行办法》(商院人事【2018】38号)统一认定。
2.个人网上录入科研工作量信息后,应将相关成果原件(如期刊、已出版专著、获奖文件和证书、论文还需提供中国知网检索页等)交院(部),各院(部)收齐后连同清单在2019年12月23日前送科研处审核。因科研处人手有限,为避免影响工作效率,请勿个人提交实物,请勿逾期提交。
3.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将不予以认定2019年度科研工作量,次年也不再追认(涉及12月份未出刊及网络无法查询的论文等成果,经个人承诺成果的真实性后,可提出申请作为当年成果认定,并于放假前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请所有教职工及科研干事予以重视。
联系人:刘培漳 电话:26296192
科研处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