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批准发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要求和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二、申报人条件
(一)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
三、进度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选题报送阶段
1月6日前,请各单位将项目申请人(姓名、性别、职务职称、学历学位、身份证号码、研究方向)相关信息、申报选题及研究内容简介或摘要(200字以内)汇总后,提交到科研处。
(二)初稿报送阶段
1月14日前,请各单位将本部门教师的申报材料初稿对照相关格式要求,经自查以及自行组织专家论证后,统一提交到科研处。
(三)专家论证阶段
1月18日前,针对项目选题和申报材料所涉及的学科,科研处组织同行专家予以论证,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修改完善阶段
2月20日前,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专家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五)材料提交阶段
2月22日前,各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申报数据录入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提交到科研处。
(六)推荐上报阶段
2月27日前,科研处按照上报材料的具体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把关,遴选出部分选题较好、质量较高的申请书,经校内公示后,根据省规划办分配的名额推荐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申请人能专心、安心完成项目申请材料的撰写。
(二)团队建设
各单位要以现有的科研人员为基础,适当引入校外高层次人才作为项目研究成员,用以充实研究队伍,确保研究团队结构合理,符合申报要求。
(三)经费支持
学校对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申请人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并按照科研工作量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人认真学习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所包含的指南、申请书、论证活页等材料,确保完整、准确填写申报材料。
(二)由于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1月20日前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材料提交的情况,邀请同行专家进行论证。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参加论证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关系到我校的科研和学科建设,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踊跃申报。凡已确定选题的申报人员请抓紧时间撰写申报书。
(四)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和进度安排,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校科研处(连江校区自强楼321),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电子版材料为单个文档的,请注明单位+姓名+学科类别+项目名称;多个文档的须做成文件夹并压缩后发送,压缩文件夹名称格式:单位+姓名+学科类别+项目名称。
联系人:罗雪英 吴桂苹 电话:26299865/6192
电子邮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1.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4.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数据代码表
5.福建商学院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选题汇总
6.各单位申报任务分配表
科研处
2019年1月2日
各单位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和我校通知要求,结合自身的学科优势和科研资源,做好动员和申报工作。既要完成好学校要求的申报数量,更要抓好申报质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