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鉴定的补充修订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2017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报要求,现对《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条件
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集的项目,重大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要正式发表5篇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不少于2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要正式发表3篇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不少于1篇。
二、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免于送同行专家鉴定条件
免于送同行专家鉴定。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达到下列要求之一的,可以免于送同行专家鉴定:
(一)重大项目成果在权威期刊(权威期刊名单以省社科规划办每年发布的期刊为准)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的,《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视同在国家级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项目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三)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的,或项目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四)项目成果获得我省设区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一等奖级奖励的,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三等奖级以上(含三等奖)奖励的;
(五)特别委托项目申请免于同行专家鉴定的,原则上参照上述免于同行专家鉴定条件,特殊情况除外。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