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科研处拟于近期开展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23年立项的延期项目;
(二)2024年立项的应结未结项目;
(三)2025年立项且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可提前结项。
二、结题条件
(一)校级高级别资助项目
项目结项要求:提交一份与申报选题相关的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
(二)校级一般项目及专项
1.结题须完成以下成果之一:(1)发表CN及以上论文1篇(鼓励发表本科学报及以上期刊);(2)研究报告获市厅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3)专著;(4)理论文章;
2.上述成果须提供正式刊发、出版或被采纳的纸质证明。论文不含书评、广告类等非学术文章和汇编、论文集等未发表成果;国内学术期刊应具有CN刊号,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期刊、一号多刊等;学术著作应具有CIP数据核字号;理论文章应在地市级及以上主要媒体上发表;
3.上述结项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福建商学院XX项目(含项目名称和编号)资助”,且与项目选题及研究内容高度相关。
三、其他要求
(一)2023年延期项目,若本年度还是无法达到上述结题条件,将予以撤项。根据《福建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各类科研项目的资格”;
(二)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结题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学术不端等行为。凡在结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三)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前,须先由财务处完成《财务决算表》的审核;各单位需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对照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在部门意见栏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并盖章。
四、材料提交
(一)纸质材料:结题汇总表、结题申请书、佐证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须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各一式1份。
(二)电子材料:结题汇总表,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建立文件夹:包括结题申请书word版本与佐证材料PDF版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统一打包以“二级单位名称+校级结项材料”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三)有申请延期的项目(2024年立项),请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延期申请表。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10日汇总后提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6296192
邮 箱:kyc@fjbu.edu.cn
附件:
1.2026年度上半年校级科研项目待结项清单
2.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
3.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4.延期申请表
科研处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