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一般资助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风优良;熟悉我省省情,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研究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和科研组织工作;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二、资助方向
(一)资助方向
1.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建设
2.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3.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4.扎实推进福建区域协调发展
5.增强福建创新竞争力
6.推动“四大经济”高质量发展
7.充分发挥福建省多区叠加优势
8.福建民营经济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发展壮大
9.释放我省居民消费潜力
10.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
11.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2.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
(二)资助要求
申请人须围绕以上资助方向自选研究角度进行申报,例如方向5,可从新型研发机构平台功能、科技投入效能等角度申报;方向6中的“绿色经济”,可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展ESG实践等角度申报。
三、经费资助
1.资助额度:项目资助金额将根据项目最终成果验收鉴定的优秀、良好和合格等次确定,分别给予资助3万元、2万元、3万元、1万元。
2.分期拨付:立项项目按要求完成阶段性成果后,获得首批资助经费0.5万元;项目最终成果经专家组验收鉴定等次后,拨付相应的尾款。
四、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要求现状阐述清晰、问题剖析深入、政策建议务实可行。
(一)阶段性成果
1.提交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
2.成果质量:应对资助选题中的关键词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剖析、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3000字。
阶段性成果若不达标,经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撤销资助资格。
(二)最终成果
1.研究期限: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6个月。
2.成果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
七、材料提交要求
本次申报截至2023年3月15日,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并将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fjbu.edu.cn,纸质版一式7份提交科研处。
联系人:李灵 联系电话:26296192
附件:
1.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
2.2023年福建省财政厅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