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3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2-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要求及相关工作部署,请各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出版资助项目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旨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科学普及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社会科学普及社会化、大众化,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

二、资助范围

1.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政治类普及读物;

2.宣传解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策类普及读物;

3.宣传解读反映法治建设在福建的生动实践的法治类普及读物;

4.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福”文化、海洋文化等福建地方历史文化标识的文化类普及读物;

5.传播社会科学知识、服务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知识类普及读物。

不接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申报:

1.译著、工具书、论文及论文集、教材、软件、音像电子制品、对策性和工作性研究报告、自然科学普及读物等;

2.申报项目存在学风问题或知识产权争议的;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与以往立项项目选题重复或相近的;

5.学术性、学理性强的项目选题;

6.已经获得其它项目经费资助的;

7.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政治敏感话题。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体现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2.申报项目具有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趣味性,通俗易懂,雅俗共赏,适合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公众阅读。

3.出版资助项目的申报人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书面申请,并须由全体编写人员签名同意,著作权必须无任何争议)。

4.申报材料应具备鲜明主题、基本框架、部分样章和主要参考文献。

5.最终成果形式应为中文汉字图书,鼓励图文并茂,字数一般在8万至10万字之间(表格和图片按所占版面折算成字数,图片无知识产权争议)。重大题材系列的字数可视需要增加。

6.项目负责人须在福建省内工作和生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声誉,身体健康且能担负实质性撰写工作。

7.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为一人,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8.在研的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四、评审立项与资助额度

1.采取公开征集、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办法确定资助项目。

2.经批准立项的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发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通知书》,纳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为省社科联与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的项目资助合同。

3.获准立项的项目每项资助6万元。项目经费直接拨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五、出版与结项要求

1.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项目负责人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最终成果及查重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提交至省社科联学会部(社科普及部),学会部(社科普及部)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审读。

2.项目最终成果由省社科联推荐的出版机构出版,图书开本统一为700mm*1000mm 1/16开本,封面设计、内文排版与往期出版资助项目读物一致。书稿在出版社审校后,清样(含封面)报送省社科联审核通过后方可付印,否则不予结项。其他具体出版事宜由项目负责人与推荐出版社洽谈。

3.项目最终成果公开出版后,报送省社科联800册,同时按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要求办理结项,免于鉴定,发《结项证书》。

4.项目结项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6月1日前。如不能如期完成,须及时报备。未结项项目将于2025年作终止或撤项处理,资助经费按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的要求执行。

六、申报注意事项

1.本次采用系统申报。各申请人须先登录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0:8010/)实名注册申请,提交责任单位(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再登录系统申报。申报时,先从系统上自行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填报后再上传系统,上传后须点击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我校系统审核及开放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至4月6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注册、填报和提交

2.请按要求填写《申请书》。

《申请书》电子版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须用计算机填写: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时间统一填写“2022年4月10”。

七、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11日将纸质《申请书》《论证活页》(各一式2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和《项目申报清单》(1份)提交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信息必须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灵      联系电话:26296192  

  箱:kyc@fjbu.edu.cn

  

附件: 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



                                    科研处

                                2022年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一般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省新型智库2023年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址: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   邮编:350012  

Copyright@  福建商学院-科研处 版权所有   闽ICP备1202066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