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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2-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以及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22号)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请人可通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访问平台。

2.鉴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需要通过省教科规划办推荐,根据我省申报工作安排和要求,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34日,具体要求如下:

1)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请于34日将《投标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zkyc2015@163.com,每项课题的投标书按“姓名+投标书”格式命名。同时提交纸质《投标书》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其他类别课题,请先下载通知附件的《申请书》《活页》进行填写。34日将《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zkyc2015@163.com,每项课题的申请书、活页按“姓名+申请书” “姓名+活页”格式命名。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各1份(A4双面打印)。

3)申请人先不进行平台注册,待省教科规划办公示名单确定后,再进行平台注册、系统填报。届时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投标书》《申请书》《活页》等材料全文扫描后,提交至平台上。

二、其他要求

1.请各申报人员认真阅读《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各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3.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吴桂苹     电话:26296192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22号)

2.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3.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重点投标书

4.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5.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6.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商院科研〔2022〕20号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22213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社科类)立项及资助经费下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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