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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1-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2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2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进度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账号开通阶段

111-114日,提供申报人的姓名、邮箱、联系电话(见附件1),便于科研处在线录入申报人个人信息。

(二)自行开展辅导论证阶段

115-220日,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员根据申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自行开展辅导论证。

(三)提交初稿审核阶段

221日,各负责人务必系统提交申报书,学校进行形式审查,并允许退回继续修改完善。

(四)提交定稿阶段

31-310日,学校再次审核申报书格式。

(五)推荐上报阶段

311-315日,学校推荐上报。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2220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zkyc2015@163.com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为保证依托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内如果有依托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化的,应于202231日前提交变更申请。

3.《指南》拟于2022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联系人:李灵  罗雪英   电话:26296192

 

附件:1.系统申报添加人员信息表

       2.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

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商院科研〔2022〕3号 福建商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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