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科协 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闽科协宣〔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庆祝建党百年主题,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凝聚精气神,激发正能量。
二、学习宣传内容
各单位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和典型访谈、文艺表演等方式,以微视频、微课堂等师生熟知的载体,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推动“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进校园,引导师生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振进军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国梦的精气神。
附件3为2020年“最美科技工作者”视频资料,请各单位组织学习,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学习宣传的组织情况(如图片及典型学习体会、二级单位的总结)于2021年6月30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zkyc2015@163.com。
三、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二)人选范围包括: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和老少边穷地区,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三)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推荐与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要求
1.校内各单位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不超过一名,学校再择优向上级组织单位推荐一名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2.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对被推荐人的思想品质、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予以审核,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三天。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推荐表(附件2),一式2份。
2.提供两类照片
(1)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应与推荐表上的证件照一致),照片以“姓名+序号”命名。
(2)体现先进事迹或感人故事的工作照或生活照5张,照片应突出被推荐人,整体画面简洁、鲜明。
3.照片规格
(1)仅需提供电子版,均应为JPG格式,每张电子照片的容量不小于2MB。
(2)照片以“姓名+序号”命名,每张照片应为一个独立的JPG格式文件,不得将图片插入文本中以WORD文档格式报送。
请随同照片提供所有照片的WORD版说明文本,内容为每张照片的简短说明。
4.视频
仅需提供电子版。应提供体现被推荐人工作生活的视频(MP4或MOV格式,数量不限),要求单个时长在3分钟以内,横屏竖屏拍摄均可,画面人员穿着得体,避免逆光拍摄,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
5.以上推荐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1年5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zkyc2015@163.com。
联系人:李 灵 罗雪英 26296192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
动的通知》(闽科协宣〔2021〕1号)
2.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3.2020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视频
科研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