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20〕3号)通知要求,请各单位组织学习,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在二级管理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学习教育活动小结,以“**学院+‘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学习教育小结”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刘培漳 26292561 邮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 教育部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科研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