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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1+x”科研项目管理等监督责任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科研机构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学校科研项目及经费的管理,根据学校《关于校内各职能部门履行“1+X”监督职责工作提示》要求,经研究,即日起开展各单位、科研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关于研究进展、经费使用,及科研诚信、学术规范、意识形态等问题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12月至202012月间各级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科研机构,科学研究进展、经费使用情况,及科研诚信、学术规范、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问题。

   二、检查内容

1.科研诚信、学术规范、意识形态等问题。各单位、科研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推荐、立项、过程管理,以及科研成果推荐报送等科研管理活动中对负责人(项目/机构成员)及其申报内容在科研诚信、学术规范、意识形态等方面是否予以监督审核,是否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各科研机构依托单位或项目承担单位在科研诚信、学术规范、意识形态等方面是否有制定工作准则或管理规范,并按照其规定执行。

2.研究进展及经费使用进度等问题。科研项目及平台研究进展是否符合研究计划设定的期限和成果要求,是否按时结项;是否有延期、撤项等情况。研究进度与经费使用进度是否相适;是否存在研究进度滞后的问题;是否存在已结题未开支的问题;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规。

3.使用科研经费开展学术交流等问题。各科研机构依托单位或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各科研机构、项目负责人对团队成员使用科研经费组织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须遵守学术规范,学术交流活动的主办方、主要内容、主讲专家的是否存在政治倾向、意识形态等问题。各科研机构依托单位或项目承担单位对主办学术交流活动所邀请的专家及其内容是否进行政治审查,是否及时向学校宣传部报备。

三、实施步骤

1.科研机构及项目负责人自查

科研机构及项目负责人是科研活动开展和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应对照检查内容,对所承担项目的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填写附表并形成自查报告。

特别注意:研究进度为0%30%60%90%,一般以成果的进度为依据;经费使用进度为0%30%60%90%,以报销完成的额度为依据。

2.单位自查自纠汇总

二级学院(科研单位)及各部门是科研机构的依托单位和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归属本单位的科研机构和项目负责人承担监管责任。各单位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审查项目经费等方式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汇总、分析本单位的问题,对自查问题进行整改,形成《XX单位科研项目及经费等管理监督责任检查报告》(附件2)。

3.实地检查

2021323日前科研处将围绕科研项目及经费等管理监督责任检查报告中的问题开展实地检查,梳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形成汇报材料向学校有关领导及部门报告。

四、其他事项

1.1+X”专项监督检查是促进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使用、管理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保证工作到位,坚持以检查促规范,推进科研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2.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对自查中发现科研等相关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采取约谈批评、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督促整改;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校纪委,根据问题情况进行问责追责,对典型问题将进行通报曝光。

3.各单位总结报告要求写实、简明扼要,并按总体情况、发现的问题、问题产生原因及意见和建议(整改措施)的格式要求撰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

4.各单位务必于318日下午3点前,将附件材料汇总后提交科研处,电子材料命名为:**单位“1+X”检查材料后,压缩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桂苹  罗雪英       26296192 

电子邮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1.1+X”专项检查经费支出情况自查表(科研

项目、平台研究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2. XX单位科研项目及经费等管理监督责任检查

报告

 

 

 

                                    科研处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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