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2-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通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申报者务必仔细阅读相关附件文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并按要求申报。
    2.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二、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首次申报教育部课题的老师须申请开通个人账号,请在线申请,个人信息务请核实无误。

2.20212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3.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间接费用占30%(含管理费)。

4.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318日,申请者须在此之前登录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电子文档,并打印纸质《申请评审书》1份,由各院部汇总后于318日下午提交至科研处审核。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2.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3.基本信息中的“通讯地址”一律填写“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26299865

        吴老师                    26296192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125

 

上一条: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9年度 “恒申”科研之星与青年科研之星入选名单的通知


校址: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   邮编:350012  

Copyright@  福建商学院-科研处 版权所有   闽ICP备1202066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