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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和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按照《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我校通知要求,结合自身的学科优势和科研资源,做好动员和申报工作。既要完成好学校要求的申报数量,更要抓好申报质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二、申报人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三)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3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受限制。

三、进度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自行开展辅导论证阶段

115-220日,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员根据申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自行开展辅导论证。

(二)提交初稿、专家论证阶段

221日(初十),各单位务必将本部门教师的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初稿对照相关格式要求,统一提交至科研处邮箱。

针对项目选题和申报材料所涉及的学科,科研处将组织同行专家予以论证,遴选出部分选题较好、质量较高的申请书。

(三)提交定稿阶段

31日上午10:00-11:30,各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提交至科研处。纸质申请书与论证活页各一式6份,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务必签字后提交至鼓楼校区22号楼204

(四)推荐上报阶段

35日,科研处按照上报材料的具体情况,经校内公示后,根据省规划办分配的名额推荐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申请人能专心、安心完成项目申请材料的撰写。

(二)团队建设

各单位要以现有的科研人员为基础,适当引入校外高层次人才作为项目研究成员,用以充实研究队伍,确保研究团队结构合理,符合申报要求。

(三)经费支持

学校对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申请人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并按照科研工作量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人认真学习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所包含的指南、申请书、论证活页等材料,确保完整、准确填写申报材料。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关系到我校的科研和学科建设,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踊跃申报。凡已确定选题的申报人员请抓紧时间撰写申报书。

(三)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和进度安排,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罗雪英  吴桂苹       电话:26299865/6192

电子邮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3.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

题论证》活页

5.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数据代码表

6.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7.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商院科研〔2021〕4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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