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2020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着力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特别是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间的脉络传承和逻辑关系。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奋力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
二、注意事项
1.本年度省研究中心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
2.年度项目和一般项目可在《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选题方向范围内申报项目,具体题目可以自行设计,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3.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有省社科规划项目和省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的,不得申报2020年项目。2020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教育部立项项目的人员,已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再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已获省级及以上各类项目立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4.重大项目须在《课题指南》第二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研究”专题及其它部分的重要选题中申报(选题后标注“重大项目选题”),申报选题须与指南中的选题完全一致,不得自拟选题。重大项目每项选题只能有一个项目被立项。
5.重大项目须于立项后三个月内提交1篇理论宣传阐释文章。重大项目的选题是当前的重点研究任务和理论热点问题,项目负责人还须承担理论宣传的任务,因此虽然课题研究周期是2年,但须于立项后三个月内提交1篇理论宣传阐释文章(字数3000字左右),由省委宣传部统筹考虑文章的刊发使用。该文章可以作为该项目的一项中期研究成果,如发表,也可以作为结项条件之一。
6.申报年度和一般项目的人员可以根据重大选题方向自
拟题目。年度和一般项目如选择重大选题方向,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所申报的选题已有获立项的重大项目,那么申报该选题的年度和一般项目不会再获立项,因为相同选题今年不会重复立项;二是所申报的选题没有获立项的重大项目,那么申报该选题的年度和一般项目如果达到重大项目立项条件,有可能会被调整为重大项目。
7.省委宣传部会对选题进行把关,目的是为了重大项目选题不要在相同选题上过多的重复申报,而有的选题又无人申报;二是重大项目不符合选题、年度和一般项目不符合选题方向的选题一律不进入评审。
8.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三、项目经费
2020年度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年度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
请各申请人编制经费预算时严格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32号)文件执行。其中间接经费不超过40%。
四、材料报送
1.各单位务必于7月24日上午12点前提交汇总的电子版《2020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于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也不再接受申报。
最后的个人申报材料必须以提交的申报清单为准,未能通过的选题,就不能再申报;申报清单中课题组成员、预期成果形式等可以在最后申报时作调整。最终选题审核结果会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
2.《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
3.申报项目的《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6份。
第2.3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各单位汇总后,请于8月12日前发至科研处邮箱。每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包含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文件夹命名为“姓名+2020年中特项目申报”;每个单位再将所有申报人的材料(含汇总表)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单位名称+2020中特项目申报)。
纸质材料请各单位汇总后于8月12日上午9:00-12:00,提交至鼓楼校区22号楼204。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桂苹 13799404651
邮 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1.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2020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
3.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 申请论证活页。
4.2020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
5.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32号)
6.2020年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商院科研〔2020〕32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