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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0〕4号),2020年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清理

1.所有符合结题条件的省教育厅中青年项目,本次都可以申请结题。

2. 2017年立项的项目,本次还不能结题的,必须提交延期申请表,最多只能延期一年,并标注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已经提交过延期申请的不需要再次提交。

3. 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2015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若有符合结题条件的可以提交结题材料,具体处置方式根据教育厅的文件要求执行。

二、结题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财务决算表、佐证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须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延期申请表(超过研究执行期的项目),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电子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等拍照后按顺序整理在一个Word文档里,文档名为:XX结题佐证材料);结题汇总表。以上材料以个人名字命名。

3.上述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汇总,部门须审核后,报送结题材料到科研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szkyc2015@163.com。审核结题佐证材料时,尤其注意延期报告(超过研究执行期的项目)、财务结算表、成果标注项目情况、学院意见填写。

三、其他

1.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备注栏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项目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2.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前,须事先到财务处盖好《财务决算表》。

3.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的结题另行通知,不在本次范围内。

4.系统由科研处统一上传,项目负责人无需个人上传系统。注意电子材料提交规范,Word里的图片不要太大,会影响上传。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20年6月5日下午3: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桂苹 26296192

邮箱:szkyc2015@163.com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3.2020结题报告书

4.科研项目申请延期结题(中止或撤项)申请表

商院科研〔2020〕20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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