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和《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实施办法》)要求,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组织开展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及评审工作,请各单位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申报成果范围是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或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参评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等);2.论文;3.调查报告、咨询报告。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评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二、申报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分配名额5项,如果申报项目数超过分配数,将组织校内遴选,择优推荐。
三、申报时间安排
(一)请各申报人员于2019年6月28日前提交《申报表》和《评审表》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科研处根据申报情况安排后续评审及推荐工作。
(二)7月2日—7月5日,组织申报人员登入评奖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三)7月6日,科研处进行系统审核并提交。
四、申报成果纸质材料要求
最终确认申报的人员,需于7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汇总表》,以及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3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申报成果
论文类、调查报告、咨询报告类成果纸质版一式2份(其中1份必须为原件)。
著作类成果纸质版一式8份(至少1份为原件)。如果能在评奖系统上传电子版(与原件相符)的,只需提供1份纸质版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后,装订在一起。
4.《申报成果汇总表》
经部门审核盖章的《申报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成果汇总表》务必认真审核,应与《申报表》《评审表》和申报成果的信息一致。
五、其它
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人在评奖系统上申报的成果、填写的《申报表》《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同提交的纸质件一致,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但不予受理,还将记入“黑名单”。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26296192
邮箱:szkyc@163.com
附件:1. 关于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办法;
3.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样表);
4.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论文类、调查报告、咨询报告类、著作类(样表);
5.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6.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设置及代码表。
7.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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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