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8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各类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各类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基础研究后期资助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2018年度基础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专著。
3.申报成果须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申报成果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资助额度: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至9月10日。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2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成果介绍》活页6份。《成果介绍》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3)书稿6套(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2.电子材料
《(XX部门)2018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基础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申报清单》1份,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成果介绍》活页、书稿、成果概要),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请各部门统一汇总后,于2018年9月1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科研处邮箱:szkyc2015@163.com。
二、2018年度省社科规划应用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一)
(一)立项条件
项目立项实行预立项方式,经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后,确立为预立项项目。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专报件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调研文稿》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二)资助额度:每个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至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2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论证活页》5份。《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2.电子材料
(1)《(XX部门)2018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应用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申报清单》1份。
(2)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请各部门统一汇总后,于5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zkyc2015@163.com。
三、2018年度省社科规划应用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二)
(一)立项条件
1.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阶段性研究的理论观点、决策建议,入选《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人民论坛》“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的,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的,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2.提供的决策咨询报告或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阶段性研究的理论观点、决策建议,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并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批示并被采纳的;
3.在闽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及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提供的决策建议通过省社科联报送有关部门并被采纳的;
4.以“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等中央主要媒体刊发理论文章的【文章字数在1500字以上(含1500字)】。
(二)资助额度:2万元,按照间接经费使用。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各部门统一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提交《福建省社科规划应用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二)申请书》纸质版两份,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zkyc2015@163.com。
四、其他
(一)各部门要结合学科建设有组织地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者务必仔细阅读《2018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各类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2018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严格按照各类后期资助申报要求如期申报。
联系人:吴桂苹 26296192
附件:2018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各类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