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院、处室、中心、馆: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科〔2017〕13号),2017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已经启动,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2014年之前未结题的项目
1、按照教育厅规定,项目研究执行期为立项时间起3年。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超过3年未结者)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超过3年未结者)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
2、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2014年之前科研项目未结题名单》进行自查。已经结题的,请将结题申请书、结题文件或证书提交科研处;未结题的请填写《科研项目申请延期结题(中止或撤项)申请表》;因两校合并原贸院未结题名单不全,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申请表。
3、科研处将根据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报告进行清理,对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的项目上报省教育厅,请示做相应的处理。
二、本次申请结题的项目,需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纸质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财务决算表、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含版权页、目录、正文)、延期报告(超过3年未结者),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电子版:完整结项材料及结题汇总表(以个人名字命名)。
3.部门须审核后,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结题材料到科研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szkyc2015@163.com。审核结题佐证材料时,尤其注意延期报告(超过3年未结者)、财务结算表、成果标注项目情况、系部意见填写。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4日下午4: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桂苹 联系电话:26296192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2017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4.2014年之前科研项目未结题名单
5.科研项目申请延期结题(中止或撤项)申请表
商院科研〔2017〕7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