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院、处(部)、馆、中心: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规定,今年组织开展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现将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关于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社科评奖办[2017] 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1.申报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
2.成果时限: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的成果;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且未申报参评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3.成果时间认定
(1)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以第一次出版的时间为准。
(2)由刊物公开发表的,以第一次发表为准,不以转载和摘登的日期为准。
(3)不宜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咨询报告等,根据其成果得到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级及以上单位采用的时间来确定,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步骤
申报人下载并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家评审表》)、《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点申报成果清单》。填写《专家评审表》须特别注意选择与参评成果形式相应的表格种类。
三、材料上交
1.申报人需上交以下纸质材料:《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专家评审表》(一式11份)(这两份表格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一式7份,其中原件1份,匿名处理的原件或复印件6份;匿名指成果中有关个人和单位信息均必须隐去);《申报成果清单》(一式1份)。
3、《申报评审表》里“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用计算机填写如下:申报评审表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申报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参加评奖;参评的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本单位同意承担参评成果的信誉保证。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87753203
附件:
1、《关于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3.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审表(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科普读物,工具书,论文,调查报告、咨询报告);
4.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设置及代码表;
5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点申报成果清单。
科研处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