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予以转发。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申报公告,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资助对象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术成果。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突出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
(三)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主要资助已经出版但未曾受省部级以上课题资助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的著作的修订完善、重印再版。
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少量资助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有关管理规定;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支持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二)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四)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今年继续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74家)。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2.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书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1份;
(二)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7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查重报告2份;博士论文或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2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三)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一式2份;
(四)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的需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
(五)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一式2份(见附件6)。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科研处邮箱,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填报申报成果字数和最终成果字数时,请以字数为统计单位而非字符数。
(二)查重报告须提交全文对照版。纸质查重报告可只提交数据页,查重报告全文提交电子版即可。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6296192
邮 箱:kyc@fjbu.edu.cn
附件:
1.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3.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
4.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请书
5.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6.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研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