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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4-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以及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为做好我校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项目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中国教育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教育强国建设。

二、申报类别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类别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35万元)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20万元)

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项目(20万元)

4.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

5.教育部青年项目(5万元)

(二)相关要求

1.国家重点项目应围绕科教兴国战略、教育改革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教育学科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国家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转立为国家一般项目。

2.国家一般项目应立足教育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和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教育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教育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3.国家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比较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4.教育部重点项目旨在支撑教育改革发展,注重教育政策研究,支持教育实践创新,推动教育实践经验的理论化体系化。

5.教育部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涵养教育学术人才队伍,拓展教育学术视野,鼓励研究方法创新。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博士生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确保在读期间完成项目。

三、年度项目提供选题指南

申请人可对选题方向进行具体化设计。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项目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自拟选题与按项目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二)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教育部青年项目:不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

(三)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3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30日后出生)。

(四)各项目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

五、其他事项

(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2.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5月30日之前)。

3.“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8.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项目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除特殊情况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和申请人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合格的予以报送。

(三)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和专家匿名评审等程序。专家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不得透露个人信息。课题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四)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

六、材料提交

申报所有类别项目的《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请从本文附件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填写,由各单位汇总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无需纸质版。

1.每项项目的申请书、活页Word+PDF版本)分别以“项目名称+姓名+申请书”和“项目名称+姓名+活页”格式命名。

2.上述文档按照申请人压缩成一个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各单位将上述文件夹+《申报汇总表》+盖章后的《资格审核承诺书》扫描件,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二级单位名称”命名后形成压缩文件夹发至科研处邮箱。

3.校内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5月7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4.省教科规划办将对全省项目进行评审,并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后正式接受网络申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6296192

箱:kyc@fjbu.edu.cn


附件:

1.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指南

2.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申请书

3.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活页

4.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5.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资格审核承诺书-模板



科研处

                                 202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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