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常规课题2024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实行地区(学校)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
(二)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位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已获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规划办”)立项但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进行申报。
(三)课题组应依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研究方向性条目(2024年)》,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拟定选题。各类国家级和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下同),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申报。
(四)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5人。每位课题组成员参与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不得超过2项。支持开展综合性、系统性研究,鼓励跨学校、跨学段、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或协同研究。
(五)课题组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情况,一经查实,“规划办”将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立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规划办”课题。
二、申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申请评审书(按填报要求加盖相应公章)。
2.设计与论证活页。
3.职称证明复印件(加盖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公章)。
4.结题证明复印件(加盖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公章)。
5.课题申报汇总表(加盖推荐学院/部门公章)。
(二)有关要求
1.申报课题负责人应按上述材料清单,分别准备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并确保相关信息一致。
2.纸质版《申请评审书》盖章后用A3纸双面印制并中缝装订,连同《设计与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职称证明、结题证明等(设计与论证活页一式4份,其他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科研处
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文档名称以“申请人姓名+申请书/活页/职称证明/结题证明”命名,每一申请人设置一压缩文件,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每个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汇总表并形成压缩文件,以“单位名称+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报材料”命名。
4.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前。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获准立项后,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对超过最长研究期限的课题,“规划办”将视情撤销立项。
(二)课题获准立项后,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关键事项;课题组其他成员变更等事项,应在中期检查前向“规划办”提交变更申请。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26296192
附件:
1.申请评审书(按填报要求加盖相应公章)
2.设计与论证活页
3.课题申报汇总表
4.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常规课题2024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