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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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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安排及要求,启动我校2023半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19年及以后年度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应结未结项目清单见附件3;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相关要求

1.单位要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的组织工作课题负责人应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提交结题申报材料,做好课题研究结题工作。

2.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结题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学术不端等行为。凡在结题材料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3.项目成果为论文的,必须在学术刊物正式发表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课题基金号及项目名称”。录用通知不得作为结项证明使用。

4.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前,须先由财务处完成《财务决算表》的审核,并加盖财务处公章。

5.因各项目类别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类别。 

三、提交材料

1.电子版提交截至1018日,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

1)结题汇总表(附件1)

2)结题报告书(附件2),word电子版;

3)佐证材料(须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PDF扫描版。

2.纸质版提交截至1023日,每份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1)项目结题报告书二级学院需用计算机填写意见和财务部门签章,一式1份);

2)佐证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须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一式1

以上材料由单位统一提交结题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结题申报。

联系人:李  ,电话:0591-26296192

 箱:kyc@fjbu.edu.cn


附件:

1.2023年度上半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应结未结项目一览表



科研处  

20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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