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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3〕8号)要求,请各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申报类别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限额8项);

2.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限额5项);

3.高校古籍整理研究专项。

三、选题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设《课题指南》(古籍整理研究专项除外,见附件1),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三类项目每个申请人限报 1 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2.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申请人应为我校语言学科教学骨干,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 5 人;

3)古籍整理研究专项申请人一般为高级职称人员(含副高),如是中级职称,须提供两名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信。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申报人应是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的科研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项目负责人要有古文献业务功底、有学术见解、资料积累比较丰富。

3.有依托的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申报者需填报相关平台或团队名称,团队成员应包含与选题相关专业的本科生1-2人。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省(部)、市厅级项目(含子课题);

2)2023年度有正在评审的国家、省部级(含子课题)项目的申请人;

3)由于主观原因被撤消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

4)申报材料未通过查重检测(即查重率超过30%),不进入评审环节。

五、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以及古籍整理研究专项,申报材料须由学院审核后按照规定日期报送,纸质版待正式立项后上交。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和世界语言与研究专项,依托“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https://ky.fjjyxy.com/showLoginPage.do)开展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1日至15日。在系统关闭前提交有盖章签字版本的《项目申报书》word版(见附件 2)。

3.古籍整理研究专项须提交有盖章签字版本的《古籍整理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3)和研究内容样稿word版。

以上三类项目的申报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7月5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申报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纸质版:7月15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学院签字盖章以及财务处签字盖章)到科研处。

六、相关要求

1.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2.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

3.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 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 以及我省事业发展需求,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4.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及阶段性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且在公开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教育厅XX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予认可。

联系人:李灵 邮箱:kyc@fjbu.edu.cn


附件:

1.2023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古籍整理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2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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