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年度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公开申报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所有项目均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
2.重大项目须按照课题指南的选题原题申报,年度项目可在选题方向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3.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有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人员,不得申报2023年项目。2023年已获得或有在研国家、教育部立项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人员,不能再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
4.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5.2025年度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完成时间均为2025年5月(具体时间以立项通知为准),预期成果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
二、项目经费
2023年度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年度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请各申请人编制经费预算时严格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政研〔2021〕6号)文件执行。其中间接经费不超过40%。
三、进度安排
1.选题初审阶段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清单》汇总后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也不再接受申报。
省研究中心会对选题进行初审,未能通过的选题,不得申报;申报清单中课题组成员、预期成果形式等,可在申报时作调整。最终选题审核结果将另行告知各单位及申请人。
2.材料报送阶段
电子版:2023年6月24日前,各单位统一以“XX(单位)2023年习思想项目”方式命名,每个文件夹以“姓名+项目类别”命名,将《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纸质版:2023年6月27日前,各单位提交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6份; 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有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承担单位及申报人予以通报批评。
2.项目申报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准确填报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学术不端等行为。凡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3. 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及阶段性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且在公开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予认可。
联系人:李灵 26296192
邮 箱:kyc@fjbu.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论证活页
4.项目申报清单
5.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政研〔2021〕6号)
6.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研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