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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和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个大类。综合性选题为2023年首次设立,目的是鼓励申请人围绕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各学科选题不再区分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2.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二、申报人条件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

(二)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受限制。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5月5日之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至(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项目类别及经费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间接比例不超40%)。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进度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撰写与二级单位辅导阶段

4月7-4月16日,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员根据申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自行组织辅导。

(二)提交初稿、专家论证阶段

4月17日-4月20日,开展形式审核、专家评议

(三)推荐上报阶段

4月20-4月23日系统提交终版,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开放,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核实申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材料。校内的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

(四)提交定稿阶段

4月23日-4月25日,各单位统一将予以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定稿(申请书、活页)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科研处。

(五)材料提交

1.电子版:《申请书》《活页》(word格式)。个人申报材料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学院文件夹以“XX学院”命名,连同《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发至科研处邮箱。

2.纸质版: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提交一式2份

获推荐项目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务必于4月25日前提交至科研处, 逾期不予受理。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申请人能专心、安心完成项目申请材料的撰写。

(二)团队建设

各单位要以现有的科研人员为基础,适当引入校外高层次人才作为项目研究成员,用以充实研究队伍,确保研究团队结构合理,符合申报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人认真学习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所包含的指南、申请书、论证活页等要求,确保完整、准确填写申报材料。

(二)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和进度安排,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李灵  罗雪英 电话:26296192

电子邮箱:kyc@fjbu.edu.cn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3.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论证活页

5.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数据代码表

6.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7.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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