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试行)》(闽商院文〔2022〕26 号)有关规定,科研处拟于近期受理2023年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申请资助者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是学术著作的第一作者,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申请人须为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多人的,由第一撰写人提出申请,且须全体撰写人员签名同意出版。若著作权出现争议,即取消资助,争议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文科类字数原则上不低于20万字、理科类字数原则上不低于15万字。
3.申请资助者原则上必须完成全部书稿并已与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可立即交付出版。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
4.学术著作应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原创性或较高应用价值。
二、申请流程及要求
1.申请资助者填写《福建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
2.各院(部)须组织其学术分委员会或者相关专家对著作文稿进行评审,对本单位超过2本的著作须进行评价排名;院(部)党委(党总支)须对著作内容的政治导向、思想倾向进行全面审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审议结论,作出推荐意见。
3.获学院(部)推荐的,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核。
4.推荐单位将上述材料汇总审核后报科研处。
三、其他事项
1.提交材料:《福建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福建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汇总表》(附件3)、查重报告、书稿清样、出版社出版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
2.各单位于5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连江校区自强楼321科研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及匿名后的申请书和样稿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fjbu.edu.cn。
联系人:刘培漳 电话:26296192
附件:
1. 福建商学院学术著作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2. 福建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
3. 福建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