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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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2-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2020及2021年关于校级科研项目(社科类)立项及资助经费下达的通知要求,拟于近期开展校级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0年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今年内必须结项,2021年立项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提交结项。
二、结项条件
结项要求,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题。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已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录用通知不得作为结项证明使用,如为当年12月份出版的刊物,须提供清样并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交证明材料),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课题基金号及项目名称”;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应提供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的采纳证明;
3.专著。
三、其他要求
1.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结题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学术不端等行为。凡在结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2.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前,须先由财务处完成《财务决算表》的审核;各单位需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对照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在部门意见栏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并盖章。
四、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结题申请书,佐证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须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各一式1份;
2.电子材料:结题申请书;佐证材料PDF版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结题汇总表。以上材料以“项目编号+个人名字”命名,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fjbu.edu.cn;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8日汇总后提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灵     联系电话:26296192
 
附件:
1.福建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2022版)                                      
2.福建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汇总
 
 
科研处
                                                                   2022年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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