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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2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安排及要求,经研究,拟于近期启动我校2022年下半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可结题范围
12020以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社科类一般项目、辅导员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以及马哲理论研究项目等)。
(2)2020年立项的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也需在本次完成结项。若无法顺利结项,需提交延期申请报告,延期不超过1年。
2.清理范围
2019年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9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社科类一般项目、辅导员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以及马哲理论研究项目等)。
应结未结项目一览表详见附件3。
二、相关要求 
1.单位要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的组织工作课题负责人应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提交结题申报材料,做好课题研究结题工作。 
2.项目成果为论文的,必须在学术刊物正式发表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课题基金号及项目名称”。录用通知不得作为结项证明使用。
3.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前,须先由财务处完成《财务决算表》的审核,并加盖财务处公章。
4.因各项目类别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类别。 
三、提交材料
1.电子版提交截至10月14日,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
(1)结题汇总表(附件1)
(2)结题报告书(附件2),word电子版;
(3)佐证材料(须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PDF扫描版。
2.纸质版提交截至1018日,每份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1)项目结题报告书二级学院需用计算机填写意见和财务部门签章,一式1份);
(2)佐证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须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一式3份
以上材料由单位统一提交结题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结题申报。
联系人:李  灵,电话:0591-26296192
邮  箱:kyc@fjbu.edu.cn
 
附件:
1.2022年度上半年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应结未结项目一览表
                               
   科研处  
2022年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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